鄭瑞榮執事信仰見證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對於一個尋求生命意義並且全然懂得仰望神、感謝神的基督徒來講,縱無法引經據典來闡述清楚他的真意,也會把他視為理所當然的答案,然後按個「讚」。
但對於一個未被光照、啟示的人,這又僅僅只是一個基督信徒「鴨霸」的論述、昧於現實的宗教說詞罷了---「我不信!但我存在的真實比你們這些虛偽的基督徒的存在更真實」,這是我、我的父母、我的兄姐、我們全家人曾有的「共識」,而且我們「共識」得很有信心也自認為很有道理。
十字架的高度,代表神慈悲憐憫
十字架的高度,代表神慈悲憐憫
但要看待「人的存在」不能以人的高度來檢驗,我們應該試著將視野提高到一個「俯視」的高度,需要多高?九重天的高度?大氣層的高度?101的高度?我家4樓的高度?不!十字架的高度,那是代表神慈悲憐憫的具體高度,主曾在哪裡闔上祂的肉眼,卻因此打開屬祂兒女的心眼。
保羅在羅馬書5章7-8節提醒我們:「在這個人間為義人死,已經是很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還有敢做的。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不好意思!還是一個絆腳石---「作罪人」!?基督徒似乎「很自虐」喔!你們要說自己是罪人,我能說什麼呢?例如我同事就很大方的肯定我確實是「罪人」,但他不是。對於基督徒的「自虐」,也曾是我們全家人的「共識」,而且我們也「共識」得很有信心、很有道理。我們不需要耶穌!耶穌為罪人死,我們好人不需要祂為我們死,耶穌主動上十字架,冤有頭債有主,遠在千里之外、事隔千年之久,與我何干,台灣這麼小,世界地圖有些版本還標不出來,洋人耶穌不會找到這裡的。
基督選擇了我們乃出於恩典
基督選擇了我們乃出於恩典
我還記得1998年某一天,先信主的姐姐從高雄打電話給我,告訴我:「等一下台北聖教會的王牧師會打電話給你,你可不可以和他聊一聊?」,勉為其難答應她,心理卻很不安,多麼希望今晚電話不要響起來。但「事與願違」!王牧師電話還是進來了。事隔太久我已忘記大部分的細節,但我記得他在談話時問我:
「難道你不覺得對於週遭發生的事有一種無力感嗎?對於人生有一種不確定嗎?---」,我愣住了、沒有回答他。
其實我根本就聽不懂他這些話的意思。我雖非飛黃騰達,但30剛出頭、工作穩定、買屋、娶妻兼育兒、父母康健、手足友愛、打球運動、交友踏青無不愜意,「無力感?不確定?」,除了對收入稍有無力外應該也還不至於吧。
我真的需要耶穌嗎?!如果耶穌就是傳統認知的祈福添壽、平安發財的施予者,那真得是免了吧,我還好啦!更何況信耶穌可不是初一、十五搞定一下就好,禮拜天還要固定做禮拜,親友甚至好奇詢問「最近出了什麼問題嗎?要講喔!---」。
剛到教會我心理在想:「我真要跟這一群人,每個禮拜都來報到嗎?我能撐多久?」。感謝主!這一撐撐了14年(未來直到永遠)、這一撐撐到,上至父、母、兄、姊下至妻兒,全家歸主。
這是一個什麼力量吸引著我並且保守著我?似乎是付出但卻是收穫、似乎是卑下但卻是君王、似乎是愚昧但卻是宇宙間智慧的奧秘、似乎是無聲但卻是一切的主宰、似乎是至高但卻是降卑為人,並且為我們捨了---。
世人總認為我們選擇基督,殊不知是基督選擇了我們。選擇我們的理由是什麼?除了出於恩典,沒有任何ㄧ個得救的基督徒可以列舉得救的原因,向神、向人誇勝。我信,故我在嗎?連「信」都是來自神啊!
到底我們為何需要耶穌!
到底我們為何需要耶穌!
到底我們為何需要耶穌!剛信主的基督徒或許可以具體見證他自己為何到教會的原因,但較資深的基督徒回答這個問題時,其實更多是為了要讚美神、見證神,想要回應神:「我知恩、我感恩、祢是我的一切---」。
在傳講福音上,我們只是福音的出口,除非聖靈作工,否則沒有人可以單單靠著我們的分享真實知道「我需要耶穌」。我們姑且不以造物主與受造物之間權利義務的角度來論述神的權柄和人存在的意義,我們就單單以人天性「自我需要」的角度,來看待我們是否需要耶穌。世人不需要耶穌是因為人自我認知不足以至於「自我感覺良好」。
聖經告訴我們:「以賽亞書第8章22節:仰觀上天,俯察下地,不料,盡是艱難、黑暗,和幽暗的痛苦。約翰福音3章19節: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約翰福音12章46節:我到世上來,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裡。使徒行傳26章18節:我差你到他們那裡去,要叫他們的眼睛得開,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但權下歸向神;又因信我,得蒙赦罪,和一切成聖的人同得基業。」
因此神所看待的這個世界,簡單的說就是「黑暗」,祂為我們身處黑暗失去盼望感到可悲、可憐和不忍,並且告訴我們祂自己的心意---「人可以活在光明中、人可以成聖得基業、人本就是光明之子-----」,甚至在以賽亞書11章6-9節,神很具體的告訴我們祂預備的世界是這樣:「豺狼必與綿羊羔同居,豹子與山羊羔同臥;少壯獅子與牛犢並肥畜同群;小孩子要牽引他們。牛必與熊同食;牛犢必與小熊同臥;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斷奶的嬰兒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因為認識耶和華的知識要充滿遍地,好像水充滿洋海一般」,所以現今殘暴、詭詐的世界是不正常的。
但我們不信,即使透過週遭訊息每日所見所聞盡是充斥著各種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馬可7.22),我們還是不信祂的話,也不覺得這世界有何不妥,甚至覺得人生本就是如此、甚至眷戀這個被罪扭曲綑綁的世界,面對死亡的毒鉤認命的俯首趴地、任其宰割。所謂罪得赦免、復活永生的福音,在這個世界竟淪為笑柄,人輕賤神的恩典莫此為甚。
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
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
面對神的話語,並且將光明與黑暗擺列在人面前作對比,人對於自己眼瞎心盲無法清楚選擇的悲哀沒有自覺,仍喜歡高舉自己的選擇,「我就選擇這個世界、接受這個世界的不完美」,問題是:「這其實不是一個選擇」,因為接受死亡不需要選擇,牠會來找我們,只要我們不選擇神所預定的救恩不期待脫離現有死地,死亡就是當然的禮物。肉體的死亡也不是終點,而是永恆折磨的開始,況且這世界的一切未來是否存在,不在乎人的「選擇或接受」。
約翰一書第2章16-17節告訴我們:「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希伯來書 第 1 章10-12節也告訴我們:「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
因此連選擇繼續在這個世界墮落也不在我們的決定,仍屬神的主權範圍,人靠著神的恩典存留在這個祂所造的世界,住著住著我們就以為這一切都是我們的,甚至到一個地步,就如同馬可福音第 12 章1-8節所描述的:我們這些管理的園戶,竟然連神(園主)派來收租的眾僕人和承受產業的小開都殺了。
對此耶穌很無奈的問我們:「這樣,葡萄園的主人要怎樣辦呢?(拿繼續不信的人怎麼辦呢?)」。當人深刻明白我們對於現今世界沒有主權,我們只是受託管理這地,那麼類似「我信,故我在!」的意涵就不會是一句霸道的話,而僅僅只是一個主人對於祂的產業的主權宣告而已。反而是人要自問:「這樣,我們這些管理葡萄園的園戶啊!對於主人的態度對了嗎?」
在這個世界當中,相信「靈魂不滅」幾乎是共識,因為人仍殘留有神的一點形象,可以感受到靈裡的需要。問題是不滅的靈魂---你要把他擺往何處?我信!故我在---就可以在「恩典裡」;我不信!你仍在---但卻是在「火湖裡」。如果你從不思考這樣的問題,那不是豁達!是放棄神為你所預備的生命歸處!當那一刻來臨,哀哭切齒就是唯一的宿命。耶穌對他們說:「光在你們中間還有不多的時候,應當趁著有光行走,免得黑暗臨到你們;那在黑暗裡行走的,不知道往何處去。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為光明之子。」耶穌說了這話,就離開他們隱藏了。(約翰12:35-36)願慈悲、憐憫的神,將恩典之門為更多人敞開;願耶穌基督自己,永不向尋求祂的人隱藏。阿們!--------瑞榮201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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